贵州时恒宏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22年4月18日被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依法吊销。你公司在规定时期内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者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已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2023年6月24日前改正。(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改正内容及要求):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岑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三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杨圣瞻 ;联系电话:0855-3578268
岑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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