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2024年市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含查分)工作现已结束,根据《都匀市2024年市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考调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排名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调公告》有关规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日(8:30--18:00)。
地点: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8会议室(南州国际马鞍山小区11栋12栋二楼218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并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考调公务员
1.《都匀市2024年市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5.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6.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原件1份。
(2)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都匀市2024年市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交由地、州级人社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考生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5.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交的资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复印件均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签署经办人员姓名及日期。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宜要求
(一)考调单位按照《考调公告》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递补的人员由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笔试环节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也须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递补能够联系,若被确定为递补的人员因更换电话号码、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取消其递补资格。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请在复审期间提交书面申请。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都匀市2024年市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排名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咨询电话:0854-8225289(中共都匀市委组织部)
0854-8227615(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匀市公开考调工作专班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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