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兴仁市属国有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体制,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国有企业人才体系建设,根据各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特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22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兴仁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德才兼备、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22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职位需求、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业务素质: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逻辑思维、写作和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较强抗压能力。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满足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6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定向招聘条件和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满最低服务年限,且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3.受过刑事处罚、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行政拘留、判刑、处罚、惩戒的;
4.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8.近三年在工作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从兴仁市市属国有企业离职或被辞退未满二年的;
10.已入职兴仁市市属国有企业的;
11.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1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职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不符合《兴仁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的。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18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
2.地点: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所需资料:
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告
3.面试科目: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等方面素质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5×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所有成绩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进行公布。公示期间若发现相关情况,经核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须由市国企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企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4.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人选,由招聘企业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查看个人人事档案、组织考察谈话,了解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德的情况、学习或工作实绩等。考察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企业负责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存在本《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各招聘企业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招聘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6个月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兴仁市相关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领导小组有权根据职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该职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招聘不提供任何辅导资料,不授权任何外部机构进行考试辅导等相关工作;
4.本《招聘简章》由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859-6325777(兴仁市金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兴仁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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