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21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黔人社发〔2023〕15号)《仁怀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仁怀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 仁人社通〔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孔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本辖区常住人口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洁员、巡河员、农村公路养护员合计66人。
二、招聘对象
(一)辖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收入较低的脱贫户、监测户和易地搬迁脱贫户;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男女不限;
(三)遵纪守法,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保洁员开展辖区内保洁工作,保证自己所属维护区域整洁,保障垃圾及时清理维护,宣传文明、健康、卫生知识;
(二)巡河员日常维护河道岸线环境卫生,向村民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非法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
(三)农村公路养护员定期巡查公路,维护和保养路面,进行垃圾清理等日常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3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仁怀市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完整信息,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一卡通复印件等报名材料;
3.报名地址:学孔镇各村(社区)办公室;
4.报名咨询电话:18385286517;
5.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村(社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各村(社区)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签订劳务协议。
(五)工资待遇。参照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照每人每年150元左右标准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51-2247908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孔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学孔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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