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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公告

根据《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考察政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名单详见《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要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要查阅考生档案,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在考察中,审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本次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及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积极配合用人单位考察组于2025年1月20日前提供《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要提交廉洁自律材料)、银行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等纸质材料,同时提前查询自己的档案存放单位并告知考察组。在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县招聘办。

2.各乡镇(街道)要制定考察方案,成立考察组对本单位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对象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考察组须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到公安机关(派出所)了解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到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档案符合要求的一并提档)。在考察政审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政审工作完成后,据实拟写每位考生的考察政审报告,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并将考生以下材料于2025年1月20日17:00前报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1)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附档案材料目录);

(2)《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

(3)《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附件3),考察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或党员的还要填写《党员材料三级联审接收清单》(附件4);

(4)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要提交廉洁自律材料;

(5)银行个人征信;

(6)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材料;

(7)考察政审报告。

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相关事宜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不要轻信其他网络平台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0859—723585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

1.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人员名单

2.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

3.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

4.党员材料三级联审接收清单



                                   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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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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