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共2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要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服从管理,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安心在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3月17日以前出生)(报名日第一天),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9日以后出生)(报名日最后一天)。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3月19日以后出生)(报名日最后一天),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3月19日以后出生)(报名日最后一天)。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接收网上报名。不能亲自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9:00-11:30,14:00-16:30);
3.报名地址: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1)办公室(贵阳市百花大道34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返还):
(1)《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需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白底);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4)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1份。
5.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人事科组织工作人员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进入线下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线下考核
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线下考核环节。
1.笔试
(1)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相关参考书籍。
(2)笔试入场资格: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前须核对证件和本人完全一致后,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50%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报考人员未完成笔试科目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3:1,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笔试、面试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各环节成绩在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公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线下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通过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及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线下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
1.应聘人员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一)请规范填写应聘信息,如有错填、漏填,责任自负;
(二)请确保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4850872 0851-8485023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以上时间均为工作日)。
六、纪律监督本招聘工作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流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51-84841661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以上时间均为工作日)。
七、本招聘方案由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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