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望谟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有效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格检查、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录岗位及职责
(一)招录岗位与数量: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1名。
(二)主要职责: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服从大队统一管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日常管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两严两准”标准执行。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6.限男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62厘米及以上。
7.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消防救援队伍政审要求。
(二)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优先录用:
1.具有消防工程、法律、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背景或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文字处理能力。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
5.具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或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6.持有C1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三)不得报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开除、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优先条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打包压缩,以“姓名+应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3468574@qq.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招录工作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2.复审通知:初审合格者,将由招录工作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现场复审:应聘者需按通知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①《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本人签字);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可在政审环节提供,具体以通知为准);⑤属于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退伍证、相关资格证书、工作证明、驾驶证等)。
注: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1.笔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消防安全综合知识、基本能力素质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沟通协调、临场应变、岗位匹配度及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一) 确定拟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体格检查结果和政治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 聘用与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考核。
(四) 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 递补:在招录各环节(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期等)中出现名额空缺时,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津贴2500元。转正后工资3000-4000元/月(含基础工资、绩效等;由单位购买五险)。
(二)其他福利:提供工作期间用餐;按标准发放制式服装及相关装备入职。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需请假从次月休假天数中扣除。正式录用后每月享有周末休假(因工作未完成加班另行处理)、节假日值班的可按值班天数进行补假,满一年以上的每年享有5天年假。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贵苏1532959083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录相关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望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zwm.gov.cn)和望谟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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