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考察公告(第一批次)根据《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程序,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考察工作在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或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二、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和已参加体检且体检项目合格、按规定未作胸部X光片检查的孕期考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三、有关事宜(一)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520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898号)、《招录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二)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入诚信档案。(三)各招录单位的考察工作须在2021年7月22日前完成。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简章职位表)。(四)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考察、录用等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黔南组织工作网(http://www.qnzzgz.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纪律监督考察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咨询电话:0854-8233456附件:1.黔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一批)2.黔南州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一批)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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