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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24年考核聘用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西部志愿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拔优秀基层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2〕21号)要求,为做好贞丰县2024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西部志愿者聘用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聘用工作在贞丰县2024年考核聘用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西部志愿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次聘用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由贞丰县2024年考核聘用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西部志愿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考聘办”)牵头组织实施,具体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团县委,负责考核聘用各项工作。

二、聘用对象及原则

(一)聘用对象

聘用对象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贞丰县委员会提供的2021年经共青团省委、省项目办统一组织招募,在贞丰县乡(镇)服务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基本原则。

三、聘用流程

按照在贞丰县乡(镇)服务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本人申请聘用、制定方案、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四、体检

2021年经共青团省委、省项目办统一组织招募,在贞丰县乡(镇)服务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申请聘用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团县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工作于2024年11月1日前完成。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团县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应在通知体检前书面提交放弃体检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团县委牵头,涉及乡镇具体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凡进必审”的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核情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的相关要求,并查阅档案确认是否符合聘用。考察工作于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

本次考察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服务期间受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2021年经共青团省委、省项目办统一组织招募,在贞丰县乡(镇)服务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申请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聘用人员在贞丰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不含“西部志愿”三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贞丰县(含参加县外考调、借调、借用、跟班学习等)和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辞职),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聘用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和流程开展聘用,严禁擅自更改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聘用对象,无论进入到聘用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徇私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宜

(一)根据《贞丰县委编办关于乡镇(街道)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贞机编办字〔2024〕26号)精神,本次聘用岗位具体为:贞丰县龙场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贞丰县平街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二)拟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组织聘用对象选择聘用单位,按程序聘用备案。

(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贞丰县2024年考核聘用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西部志愿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四)未尽事宜,由贞丰县2024年考核聘用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西部志愿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0859-661075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贞丰县委员会)

监督电话:0859-6610416(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1年经共青团省委、省项目办统一组织招募在贞丰县乡(镇)服务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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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志愿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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